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4-07-16
回答:難以舉證的不利風險。
當存在糾紛時雙方只有口頭協議的,主張口頭協議有效的一方需要舉證,證明口頭協議系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在難以提供能夠證明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的直接證據(如錄音、錄像等)的情況下,司法裁判往往以一方已實際履行主要約定義務且另一方已接受,證明口頭協議系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口頭協議才視為成立。
溫馨提示:為了保障自身權益,盡量將口頭協議落實為書面合同,避免因證據不足或條款不清晰帶來的糾紛。畢竟,白紙黑字才是最踏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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