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1-07-09
違反了刑法就是屬于相應的犯罪的,這個犯罪也是要受到相應的刑罰的,這個刑罰當中比較常見的一個類型就是刑罰的拘役的,拘役的進行也是有著期限的。
一、刑法規定拘役期限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適用對象
從中國刑法分則有關拘役的規定可以看出,其適用對象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適用比例zui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zui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占比例zui低。
2、拘役多適用于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國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占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國刑法分則中,設置拘役刑的條文絕大多數是把拘役作為zui低法定刑規定的。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既可適用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于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則中規定有管制刑的條文,大多規定有拘役。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介于管制與徒刑之間。所以,拘役除有上述兩種用法外,還可以適用于本應判處管制,但具有從重情節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為zui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體犯罪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也可以判處拘役。
三、拘役特征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zui短不少于1個月,zui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zui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于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于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于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上一篇: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是多久
下一篇:不動產與動產是怎樣區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