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1-08-06
借款合同
出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及電話:
開戶行及帳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及電話:
開戶行及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借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于借款起始日前將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發放給乙方,乙方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額償還甲方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
實際借款日與上述記載借款日期不一致,以借款實際匯至乙方指定賬戶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及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本金為(大寫) 元整;(小寫)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月利息為0%計算。
第四條 還款方式
借款期限截止當日支付本金。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本合同項下借款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
2、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借款本息,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類費用。
3、乙方指定收取借款的賬戶信息: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家庭財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方面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以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借款,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合同簽訂后,七日內支付合同款項的50%,半年后支付50%。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等,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權利,要求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4、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借款款項劃至乙方指定賬戶后,本合同開始生效。
5、甲方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名:北京匯都律師事務所
賬 號:
開戶行:
第七條 逾期責任
乙方任何一期逾期超過日未支付應付款項的,則視為本合同項下剩余未還本息全部提前到期,甲方將享有單方解除權,除要求乙方一次性償還本金、應付未付利息、逾期利息外,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逾期罰息,逾期罰息按日計算,每日按借款本金的千分之四收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下述情形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1)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所做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并導致甲方債權可能無法全部實現或者甲方因此遭受實際損失的;
(2)乙方擅自改變約定的借款用途;
(3)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故意隱瞞重要事實等騙取借款的;
(4)乙方發生經營虧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等情況,存在逃避、拒絕溝通或拒絕承認欠款事實等惡意行為,或者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者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等,可能危及本協議項下債權實現的;
(5)乙方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或其他不適當方式處分現有主要財產等,轉移財產或其他逃避債務行為的;
(6)乙方其他嚴重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
2、若乙方存在上述任一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到期(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快遞郵寄等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為準),乙方應當立即償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應付未付利息、逾期利息及其他費用。
3、因乙方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各方發起維權行為產生的費用(即,實現債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及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者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特別約定(若特別約定與合同中其他條款沖突的,以特別條款為準。)
本借款合同以乙方房產作為抵押物 ,詳細條款見附件:《房屋抵押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出現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字欄,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北京匯都律師事務所會議室,西城區蓮花池東路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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