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19-07-24
海南一微信網友起訴廈門一家公司,認為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虛構事實”而導致自己錯誤打賞66元,要求該公司返還打賞費。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2019年1月27日,廈門喂格魯特公司在“dangpu、閃電人和海克特”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一篇《請拖湊數、推app、關聯交易,中國平安和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真會玩》的文章(下稱訴爭文章),提出了包括請托、推廣APP和疑似關聯交易等三點質疑。李某在看過該文章后,認為該文章不錯,并打賞該文章66元。不過在文章推送后,公益時報等媒體報道文章作者系故意算錯數據,喂格魯特公司也在留言中確認文章所述不是事實。李某認為,喂格魯特公司發表的文章虛構事實,屬于民事欺詐,其發表文章的目的并非為了監督公益行為,而是為了博取打賞。遂訴至法院,要求退還打賞費。
喂格魯特公司則辯稱,訴爭文章中的質疑都提供公開的事實截圖并注明信息來源,均可以證實中國平安和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之間的關聯交易真實存在,并不存在虛構事實的行為。雖然文章中列舉的數字和實際上發生的數字有所不同,但是公司善意為之,并不存在為了騙取打賞虛構事實的行為。微信公眾號也及時發表文章,把喂格魯特公司跟進了解的情況及時進行公開披露,也再次解釋了數字問題。李某要求退還打賞費并無法律依據。
律師認為,李某作為微信用戶,在閱讀公眾號發布的文章后,自愿以“打賞”的方式贈予公眾號款項66元以示鼓勵,并未向公司設定任何義務。因此,雙方之間的贈予合同法律關系已經成立并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李某與公司之間的贈予合同為無償、單務合同,公司并不因此負擔對待給付義務。李某不享有贈予合同之任意撤銷權,其不得任意撤銷贈予并要求受贈人返還打賞款項。另外,公司在了解情況后,及時發布后續文章進行更正和說明,并不存在虛構事實的情形。而且,文章發布于2019年1月27日,李某在文章發布一個多月后,亦是在后續文章發布之后進行“打賞”,根據日常生活經驗,應當認定李某的贈予行為系其綜合判斷之后的真實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