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19-07-24
華士中等人火車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
華士中糾集他人,為把持、控制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S2線黃土店火車站的旅游客運市場,采用暴力毆打、威脅等手段,向他人強行索要財物,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他人物品,形成惡勢力團伙,擾亂社會生活秩序。
被告人在半年時間內實施了7次違法犯罪行為,涉案金額6萬余元,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昌平法院認定華士中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一審宣判后,華士中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華士中等人組成惡勢力,把持北京市昌平區黃土店火車站周圍環境并控制當地“黑車”市場,通過違法犯罪行為,如收取“保護費”、控制“黑車”市場等,嚴重擾亂當地旅游客運等正常市場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案件審理過程中,昌平法院發現涉案火車站管理存在疏漏,給華士中惡勢力團伙以可乘之機,遂向北京鐵路局提出 “加強秩序維護力量,規范外包服務合同管理”“堵塞火車站管理漏洞、提高服務管理水平”等司法建議。北京鐵路局高度重視,積極采取專項治理措施,維護車站秩序,加強綜合管理,車站的秩序環境得以明顯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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