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19-12-13
戀人感情破裂索財物 法官巧斷“借貸”案
2019-12-12 15:41:49
中國法院網訊 (劉丹)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平武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案件,原告陳某稱被告成某某曾多次向自己借款,陳某通過微信轉賬總共向成某某“出借”9萬余元,而在庭審過程中,成某某向法庭陳述與陳某曾是戀人關系,而陳某“借”給給她的錢實際是陳某在戀愛期間贈與自己的錢。此后二人發生矛盾感情破裂,陳某隨即要求成某某返還9萬余元。而成某某則認為戀愛期間陳某轉賬給自己的錢屬于戀人之間的自愿贈與行為,不愿返還陳某所索要的9萬余元。
法院審理查明事實后認為陳某與成某某在戀愛期間的轉賬行為是應屬婚約期間財產糾紛,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形成了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戀愛期間特別是婚約期間的財物送往,看上去是贈與,實質上與民法上的贈與有一定的區別,往往其意圖是為了締結婚姻關系。男女戀愛期間,購買衣服、食品等必需品屬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財物價值較小,在不能證明其是為結婚特意購買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為一般的贈與。而對于以結婚為目的而贈送的貴重財物,雖然財物產權轉移,但如果產生轉移的目的原因未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結婚目的未能達到,那么受贈人就缺乏占有該財物的合法原因。主審法官認為雙方在戀愛期間互有財物贈與行為是美好的,都是基于想要締結婚姻的目的,雖然最終未能達成,但雙方也不應就此反目成仇。經過法官的調解,雙方達成和解成某某返還陳某部分財物。至此,該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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