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0-07-10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證券投資市場一直是我國重要的投資市場,龐大的股民群體和天量的資金量造就了證券投資市場的繁榮,兩市市值總值達70.95萬億。在欣欣向榮的同時,卻有一些上市公司不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的約束,嚴重侵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些行為隨著投資者維權意識的提升,逐漸被送上人民法院的審判席,投資者的權益也通過人民法院的支持得到了相應的保護。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是最重要的表現形式,這類案件一般有以下特點:
(1)法院受理前,必須有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刑事判決。這是因為證券市場的復雜性,和證券虛假陳述行為的隱蔽性。作為一般投資者,很難知曉一個龐大的上市公司的背后運作情況,也無法對此過程進行調查,投資者在信息咨詢方面只能被動的接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而無法主動參與調查。雖然從客觀上看,前置程序增加了投資者立案起訴維權的難度,設置了門檻,但在目前的環境下,也是最為適合的解決方式。
(2)投資者涉及數量眾多。一般此類案件中的原告都會有上千名投資者利益受損,但金額普遍較低,很多投資者會放棄自身權益,而如果有勝訴案例在先,則通常會引起一大波投資人的共同訴訟。這類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無論是對眾多投資者或對上市公司都會有重要影響,因此按照《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證券虛假陳述案件規定”)的規定,這類案件都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上市公司反抗激烈。也由于此類案件的涉眾性,一個案件容易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上市公司應對此類案件都非常嚴肅的應對,雙方對抗較為激烈。
(4)特殊的舉證責任規定。一般訴訟案件中,雙方的主張都依靠證據的支持,在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中,舉證責任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擔,作為投資者只要證明自己的股票購買時間、出售時間、損失金額、上市公司受處罰等基本事實即可,法院會主動審理投資者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間的因果聯系。如果上市公司或高管要免責,就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無過錯,一般經主管機構調查并得出結論后,這種推翻調查結論的可能性很小,也因此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里投資者的勝訴率較高。
(5)損失金額的確定難度大。第三十一條,其投資差額損失以買入證券平均價格與實際賣出證券平均價格之差乘以投資人所持證券數量加以計算;《證券虛假陳述案件規定》第三十二條,其投資差額損失已買入證券平均價格與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其至基準日期間每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平均價格(即基準價)之差,再乘以投資人所持證券數量計算。然而,對于“買入證券平均價格”《 證券虛假陳述案件規定》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各法院對此計算標準也不盡一致,上海金融法院作為金融領域的專業法院,對計算方法提出了“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計算方法,這種計算方法較為公平且精準,但計算難度大,在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法院可要求專業的第三方機構給出計算結果。
(6)上訴比例大、改判比例小。鑒于上述的舉證責任分配及案件性質的原因,這類案件原告的勝訴率比例較大。
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審判制度的逐漸成熟,是構架我國證券市場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市公司和高管都會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責任有更加清醒的認識,也會更加審慎的履行法定職責,因此,今后投資者的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護,我們看到的信息也將更加準確和全面,我們終將看到一個更加成熟穩定的證券市場。
北京匯都律師事務所證券律師團隊牛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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