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0-08-12
案情概況
王某和李某在中國第一家實名制婚戀網百合網相識,李某在網上的信息是單身,兩人一年的交往中,李某始終稱自己離異。王某在結婚的前提下和李某同居,并且為其懷孕、流產。當王某發現李某并未離異后,精神受創,將其起訴至朝陽法院,要求李某向她出具書面致歉信,并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30余萬元。
法院評析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王某提交的聊天記錄、照片、流產病歷等證據,可以形成證據鏈,證明李某主動結識王某,且多次邀約促成雙方同居生活。李某通過自我承諾及親友協同方式,惡意長期隱瞞其已婚事實,原告得知實情后精神上備受打擊。因此,法院對于原告所述事實予以采信。
法院認為:
李某的行為明顯有悖于社會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誠實信用及道德準則,應當認定主觀過錯。李某的行為侵害了王某人格權下的性權利,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氨桓嫘袨檫^錯,直接誤導原告對其性權利進行的處分?!敝鲗彿ü賹O琪說。
法院判決李某賠償王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并向其書面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將在有關報刊上刊登判決書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李某承擔。
法官釋法
本案主審法官孫琪介紹,我國民法里,未明確提出“性權利”的概念。但在國外及臺灣地區等都明確提出公民有“貞操權”,比如臺灣地區民法規定中,即有大意為“欺詐形式違背婦女意愿和其發生性關系,則侵權人要受到侵權的責任?!彼J為,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意義在于,“性行為在社會逐漸寬容的情況下,不法欺騙的性行為,法律不容?!?/span>孫琪認為,本案在社會所謂的騙色行為中具有典型性,但在司法實踐中又很難遇到。被告有違道德的行為還通過網站公開發布征婚信息,受眾主題廣泛,負面影響強。
對于判決金額,孫琪法官表示,一般精神損害賠償主要針對人格權下的身體權、健康權受到精神侵害的賠償, 根據評殘等級就能確定賠償范圍。該案的特殊性就是界定傷害的是“性權利”。因此,綜合考慮做出這個金額的目的,是對被告有懲戒,對社會有警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