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2-06-21
中國法院網訊(陳璐 杜麗瓊)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但已成年的大學生,是否有權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呢?近日,福建省明溪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成年大學生與父親之間的撫養費糾紛案,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至成年的撫養費共計28892.5元,駁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大學期間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小羅出生于2003年5月,現就讀于福建某大學。小羅的父親吳某與母親羅某于2009年8月協議離婚,約定小羅由羅某撫養,吳某在小羅十八周歲前,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醫療費、學費一切重大費用憑發票各承擔50%。
但自吳某與羅某離婚以來,吳某未曾支付小羅撫養費用。2021年9月,小羅升入大學,遂將父親吳某訴至法院,要求吳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同時承擔小羅大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撫養費,直至其大學畢業獨立生活時止。
明溪法院審理認為,小羅已年滿十八周歲,無其他證據證明其喪失勞動能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范圍,故其主張吳某應支付其大學期間學費和生活費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依法駁回。吳某和羅某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約定小羅由羅某撫養,吳某在小羅十八周歲前,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醫療費、學費一切重大費用憑發票各承擔50%。該離婚協議書系吳某和羅某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由婚姻登記機關確認蓋章,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約定履行。因此,小羅要求吳某支付自2009年8月至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的撫養費用共計28892.5元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