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2-09-26
中國法院網訊(湯文博 巢燁)近日,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劉某某訴某建工公司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一案。
2022年1月上午,劉某某穿雨衣駕駛摩托車經過某路段時,被遺撒在路上的渣土絆倒致傷,后經確定渣土系某建工公司運輸渣土的車輛途經該路段時遺撒。雙方就賠償問題多次協商未果,劉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賠償其相關損失共計4萬余元。
案件經過審理查明,某建工公司運輸渣土的車輛在經過涉事路段時,有渣土掉落在該路段,后劉某某駕車經過該路段時,被渣土絆倒致傷。
法院審理認為,該建工公司在運輸渣土等材料時,未采取有效封蓋措施,導致渣土遺撒并致使劉某某受傷,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劉某某沒有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在行進過程中疏于觀察路況,未注意自身安全,自身亦有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酌定建工公司承擔25%的責任,劉某某自身承擔75%的責任,建工公司已支付1.1萬余元,還應支付2800元。
一審判決作出后,雙方當事人均息訴服判,賠償款項現已支付到位。